湘植保〔2014〕12号
各项目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13〕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年度湖南省植保项目绩效评估主要以省财政下达2014年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为重点,同时对中央财政下达2014年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进行延伸评估。为确保年度植保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应对当年所承担项目组织好绩效自评,现就有关自评工作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估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资金分配、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的考核。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的专项,预算管理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动态调整。单位自评是项目绩效评估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做好自评对整个项目的绩效评估具有重要影响,项目单位务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认识,慎重对待,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可以根据所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通过指定专门负责人、明确领导职责并组建由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督检查人员构成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来强化和规范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指导与分工落实。
三、注重程序。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工作程序,确保项目绩效自评质量。项目绩效自评基本工作程序为:1、按项目任务书督促项目的后期实施、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及总结验收;2、对项目实施涉及的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和装订,编印项目档案和制度汇编;3、比照《植物防疫与病虫害专业防治资金绩效评价计分标准》,对各项目作出真实、准确评价;4、按项目自评结果填写绩效自评表格、撰写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单位或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实现的主要绩效,包括项目产业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有关建议。
四、讲求方法。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各单位要实行评改结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不能任由其存在,要问题查明根源,及时组织整改,再根据整改到位结果开展二次评价;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总结经验和教训,并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为植保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奠定基础。
五、及时上报。各单位自评报告和有关佐证材料(即项目收支的会计报表及相关业务票据、合同等复印件等)应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报省植保植检站计划财务科。联系人:邓先超联系方式:0731—84453021 dxc741029@163.com。
附件:1.植保项目绩效自评表
2.2014年植物防疫与病虫害专业防治资金绩效评价计分标准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4年12月15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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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专项R | ||||||
资金总额 |
万元 | ||||||||
专项起止时间 |
2014年 月—201 年 月 | ||||||||
专项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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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实施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1、 |
2014年 月 |
2014年 月 日 | |||||||
2、 |
2014年 月 |
2014年 月 日 | |||||||
3、 |
2014年 月 |
2014年 月 日 | |||||||
4、 |
2014年 月 |
2014年 月 日 | |||||||
5、 |
2014年 月 |
2014年 月 日 | |||||||
6、 |
2014年 月 |
2014年 月 日 | |||||||
资金使用情况 |
总资金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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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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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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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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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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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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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备注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一、设置固定观测场点 个,开展病虫调查 次,大面积普查 次,装配自动虫情测报灯 台,发布病虫情报 份、张贴病虫情报公告版 份、下发病虫防治通知单 .份、发送手机短息 多万条次、电视预报 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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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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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一、中长期、短期预报准确率分别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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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
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双季稻区每亩减损增产 公斤,一季稻区每亩减损增产 公斤,机防队员年新增收益 元以上,服务组织实现利润 元/亩;柑橘大实蝇示范区降低大实蝇危害程度 个百分点,亩平挽回产量 公斤,亩平新增纯收益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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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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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农药用量减少 %以上,服务区内 人畜中毒事故、作物出现 次药害事故,主要农作物农药残留(是/否)超标,服务区内(有/无)农药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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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五年内专业化统防统治在水稻上覆盖种植面积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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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以上接受服务的农民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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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有的(或拟订的)保证专项实施的制度、措施 |
专项实施机构:
相关管理制度:
工作措施(方案、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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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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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目标设定情况(10分) |
1.依据充分 |
3分 |
依据《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和《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及省级农业部门对植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
有:3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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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明确 |
3分 |
围绕践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提高全省植保防灾减灾能力与水平,降低农作物病虫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进行。 |
目标明确:3分;不明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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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准准确 |
4分 |
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测报技术规范》、《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柑桔苗木产地检疫规程》、《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操作规程》、《湖南省水稻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规程》、《湖南省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技术规程》等为执行标准。 |
标准符合要求:4分;不符合要求: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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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管理水平及效率(15分) |
4.管理制度 |
3分 |
项目配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
有相关制度并能认真执行:3分;有相关制度并执行一般:2分;无相关管理制度: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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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领导 |
4分 |
地方政府是否重视并给予支持,管理项目的专门机构、人员是否齐全,对项目具体实施的监督管理程序是否规范。 |
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并取得地方财政实质性支持:2分;有项目专管机构、人员:1分;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程序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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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训推广 |
4分 |
是否按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相关培训工作任务;是否推广和运用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是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来提升项目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 |
完成项目要求的培训工作:2分;推广和运用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1分;能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扩大示范效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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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档案管理 |
4分 |
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情况的资料是否完整,项目资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
项目资料齐全:2分;项目档案建档管理规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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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40分) |
9.病虫测报 |
9分 |
农作物病虫调查与监测、信息发布及调查数据上报情况。 |
病虫调查与监测符合规范:3分;病虫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3分;病虫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完整:3分。项目任务未包含此内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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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疫执法 |
9分 |
植物检疫月报、检疫工作平台的安装使用、检疫签证等项工作开展及检疫联合执法行动、疫情监测和防控组织实施情况。 |
植物检疫月报、植物检疫签证等工作规范:3分;积极组织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3分;植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有效:3分。项目任务未包含此内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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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防统治 |
9分 |
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与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管理情况。 |
示范区专业化统防统治全程承包面积较上年有所扩大,重大病虫防控措施科学有效:4分;对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扶持、引导、监管到位:3分;项目示范区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植保机械与服务面积匹配:1分;项目示范区内区域服务站点建设达标:1分。项目任务未包含此内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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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绿色防控 |
9分 |
绿色防控示范区落实各项绿色防控技术措施与完成示范面积情况。 |
示范区按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绿色防控技术措施:4分;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的完成绿色防控示范与推广面积:3分;绿色防控示范区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10%:2分。项目任务未包含此内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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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技术研究 |
4分 |
技术研究方案制定、试验及实际应用效果。 |
研究实验方案完整、数据详实、结论科学: 2分;完成既定研究目标任务:1分;技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1分;项目任务未包含此内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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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管理(15分) |
15.资金支付 |
3分 |
资金是否按计划要求及时支付,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
按计划及时支付且支付方式合规:3分;拖付且理由充分的:2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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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项目资金到位 |
4分 |
资金是否按照原预算标准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
按标准到位率100%:4分;按标准但到位率未达到100%或未按标准但到位率达100%:2分;既未按标准到位率又未达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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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
2分 |
资金是否按要求应用于本项目,不存在挪用、截留和挤占等现象。 |
专款专用无违规现象:2分;有违规现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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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资金是否明细核算 |
2分 |
资金是否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设置项目明细科目进行单独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无费用串户和非法结转。 |
实行明细核算:2分;未实行明细核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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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执行合同、政府采购制情况 |
2分 |
相关经济事项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实施政府采购。 |
执行严格:2分;未执行: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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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管理的有效性 |
2分 |
资金使用是否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有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并得到执行:2分;有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不执行: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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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绩效管理(20分) |
21.经济效益 |
6分 |
项目区水稻病虫危害整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对比农户自防区,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双季稻每亩减损增产50公斤以上,一季稻区每亩减损增产35公斤以上,机防队员年收益2500元以上;柑橘大实蝇示范区大实蝇危害整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亩平减损增产柑桔25公斤,亩平新增纯收益4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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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社会效益 |
5分 |
项目区病虫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电视预报、病虫情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实效性强、入户率高;项目示范区内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控及植物疫情处置得当;不引发社会群体事件和社会恐慌事件;不出现检疫执法冤假错案;植物检疫签证服务零投诉;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得到推广和应用,农业生产作业效率相应提高,农业生产成本切实降低;通过项目实施能够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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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环境效益 |
3分 |
项目核心示范区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10%,生物多样性指数增加10%,项目示范区内无人畜中毒事故、作物无药害事故发生,主要农作物农药残留不超标,服务区内无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 |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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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可持续影响 |
3分 |
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在农业生产上的大面积覆盖,减轻农药田间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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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对象满意度 |
3分 |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得出。 |
满意:3分;一般:2分;不满意: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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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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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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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等级:A≥85分;60分≤B <85分;C<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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