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植保〔2013〕14号
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3﹞5号)和《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通报》(湘农业办计﹝2013﹞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建设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建设,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一是在建项目单位要及时登陆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项目建设相关情况。
二是已完工但尚未验收的项目单位,要抓紧准备相关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三是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有关文件规定,对尚未动工的项目,农业部将重点抽查,并收回建设资金;对未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项目建设相关情况的,视同未完成项目任务,省厅将暂停项目建设单位所有建设项目申报。
二、开展项目自查工作
按照农业部的安排部署,4月-6月开展项目自查,7月省农业厅组织抽查,8月农业部组织抽查。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建设自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措施与经验、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工作建议等,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13年6月20日前发至省植保站测报科邮箱(hnspps@163.com)。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3年4月18日